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采光权被侵犯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分别是:1、房屋的采光需要按照日照标准:大寒日的日照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2、房屋为南北走向的楼间距应当为南楼的高度的一点七倍到一点七八倍之间。采光权被侵犯一般是因为违章建筑的建造或者是开发商为了牟取暴利而缩小楼间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采光权赔偿标准:1、房屋价值赔偿,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原有价值及采光受影响后的价值予以评估,其差额部分应属赔偿范围。2、装修改建赔偿,被侵权人采取补措施的费用被侵权人因采光的需要,需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如增大门窗面积,开天窗等,该项费用应属赔偿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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