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斑马线礼让行人的标准是:1、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驶;2、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当停车让行;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斑马线时,应当避让。处罚标准是:1、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罚款,记3分;2、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斑马线未避让的,处以罚款,记3分;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处以罚款,记3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斑马线上礼让行人的标准是当机动车前方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或正准备踏上斑马线时,机动车应该礼让行人。若行人已通过前方斑马线,车辆可以通过斑马线。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人站斑马线不走,如果所在的城市,有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交通规则,那么行人站在斑马线不走,车通过就算违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提前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如果行人在斑马线上停留静止不动超过五秒时,此时机动车可以通行,电子警察将自动判别行人的静止动作,不做违章处理。遇到行人在路中间无故逗留,减速或者短暂停车礼让是法律赋予驾驶员的驾驶义务。如果行人没有通过的意思,驶离后仍被处罚的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礼让是义务,但一定要及时报警,因为礼让行人不是行人可以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一些有摄像监控的地段,即使没有斑马线也要让行;在有些没有设置人行通道却有行人通过的情况下,也是要让行,否则出事还得要车辆负责,所以不管算不算违章都得慢行或让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事。礼让行人时,只要行人从车头走过去,机动车就可以起步行驶的,不是违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斑马线礼让行人的标准是:1、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驶;2、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当停车让行;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斑马线时,应当避让。处罚标准是:1、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罚款,记3分;2、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斑马线未避让的,处以罚款,记3分;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处以罚款,记3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事。礼让行人时,只要行人从车头走过去,机动车就可以起步行驶的,不是违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